【连网】 (记者 黄威 通讯员 刘亚楠)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了解到,外地在连工作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无需在我市备案,此举极大地方便了工作流动性很强的驾驶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第十二项“删除第三十四条”,即删除“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在发证机关所在地以外从业,且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管理部门备案。”我市运管部门及时认真落实《决定》,取消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备案,此项规定迎合了当前驾驶员流动性强、跨区域的工作性质实情,为在我市工作的外地驾驶员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