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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公交站台有人抢孩子”系虚惊一场

【连网】(记者 武娜 王瑞 通讯员 孙娅文)11日上午,很多市民被朋友圈的一条消息震惊了。消息说,“某公交站台有人抢孩子,孩子伺机逃脱后通过路人帮忙抵达其亲属家中。”消息一发出,就被多方转载,造成很多家长恐慌。市开发区警方接警后迅速调查,结果发现原来是虚假消息。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当天上午,市民单某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消息,消息称自己的孩子独自去上学,在一处公交站台等公交车时,被一辆面包车上下来的人给捂住口鼻强拉上车,一路往偏僻的工地疾驰。后来孩子趁两人不注意逃脱了,跑了两三公里才遇到好心人将孩子送到亲戚家,她接到亲戚电话后,才把孩子接回家。听完孩子的叙述后,她心里非常恐慌,于是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市开发区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当天晚上,通过调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19年3月11日上午,开发区分局华盖山派出所接群众单某报警,称其女儿(11岁)在小区门口公交站台,被两名男子强行带上一辆无牌照面包车,带至一货场后孩子伺机逃脱并通过路人帮助抵达其亲属家中。接警后,开发区分局迅速启动重大案件处理机制,通过视频监控、沿途走访、询问当事人,查明系单某孩子向单某编造虚假事实。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市民,网上各种谣言信息泛滥,真假难辨,有的不实信息极易引发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请各位家长看到类似信息,不要惊慌、不要轻信,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核实情况。以后关于此类未经证实的信息,大家要多留个心眼,不要盲目传播。如遇到此类情况,可立即拨打110报警。

另外,网络非法外之地。大家遇上类似信息时,要注意甄别,判断其真实性,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传播谣言、蛊惑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网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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