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新闻 新闻> 连云港新闻

连云港执行新政查处违规违法盐产品138.52吨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陈绍敦 张超) 4月19日和18日,全市盐政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制贩假盐、非法经营食盐等违法犯罪行为,两天共查获假劣食盐136.8公斤。据介绍,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实行新的食盐管理规定以来,市盐政部门强化了全市食盐市场的监管,共查处违规违法盐产品138.52吨,有效地净化了食盐消费市场。

1

4月19日,笔者随同市盐务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现场,在沈圩桥农贸市场外围名为某龙大酒店厨房查获2公斤非标盐,酒店经营者承认在食品加工中使用了非法获取盐产品。此后执法人员先后前往万达园等农贸市场检查,均未发现违规销售盐产品行为,但其他县区盐政执法人员均发现非法盐产品踪迹,两天共查获假劣盐产品136.8公斤。据介绍,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将持续到6月份,重点将对盐产品运输沿线及省市边界等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对盐产品储存、运输、集散地及周边地区,工业副产盐生产厂、工园区及周边地区。对商贸集散地、渔民渔船集中地区进行集中清查。同时,还将对餐饮、食品加工等行业进行一次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使用假冒伪劣食盐和工业盐、印染助剂充当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49件,其中查处违规违法经营食盐案件36件。较为典型的有赵某非法经营食盐案,洪某非法经营食盐案,刘某非法经营食盐案,目前,公安分机关已对上述重大涉盐案件实施立案调查。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实行新的食盐管理规定,至2018年底过渡期内,食盐批发企业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可以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也可通过自建分公司进行食盐销售业务,但自建分公司不得委托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单位、个人开展经营活动。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开展食盐电子商务,但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

目前,市盐务局正在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盐务局及省公安厅相关通知要求,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和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规范物流配送方式,严格食盐生产环节检查,加强食盐批发环节检查,规范食盐储存和运输条件检查,提高专项行动和专项检查,规范食盐批发企业经营行为,打击制贩假盐行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