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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两男子取保候审考上大学 寒假回家获轻判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王 勇) “现在开庭!”2月3日上午9时,灌云县法院少年法庭敲响了节后上班“第一槌”。两名被告在盗窃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案发后均取保候审考上大学,法院当庭宣判从轻处罚,两人分别被处罚金。

在庭审现场,一张椭圆形桌子,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等围桌而坐,处于同一平面,灌云县法院少年法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检控和审判双方对此案都相当重视,灌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勇强亲自担任审判长,出庭公诉的则是灌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至11月,被告人小华(化名)单独或伙同小宇(化名),先后至灌云县城富态华庭小区、溢彩馨都小区等处实施盗窃。其中小华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14470元,小宇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3460元。2015年11月15日,二人被灌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灌云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2016年11月21日,经灌云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两名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律师也以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赔”为由,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李勇强了解到,两名被告人在作案时均为高中学生,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并没有选择自暴自弃,转而寒窗苦读,并于去年7月分别被大学录取,步入象牙塔。

李勇强认为,人的一生难免会犯错,然“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未成年人应给予改进自新的机会。在法庭上,他对已是大一学生的两名被告人说:“不要因‘灰色’的过去绊倒斑斓的未来,而是要始终保持着青春的朝气。希望你们在前进的路上不哀怨过去,不抛弃自己,不辜负父母,努力学习一技之长,做对社会有用之人。”一番真情话语,说得两名被告人及他们的家人热泪盈眶。该案当庭宣判,分别判处两被告人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6000元。

在庭后教育中,审判长李勇强表示,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开始的“扣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灌云县法院为了不影响两名被告人在大学的学习,所以将开庭时间选择在他们放寒假回家期间;并改原来普通的“法台式审判庭”为人性化的“圆桌式少年法庭”,营造宽松缓和又不缺严肃性的审判氛围,减轻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时的恐惧和抵触情绪。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到罚当其罪、宽严适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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