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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致兄弟反目 夫妻俩“鸠占鹊巢”同获刑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岳仁龙)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然而赣榆区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中,却遇到了一对反目成仇的亲兄弟。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和兄弟争执多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甚至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再次“鸠占鹊巢”,张某夫妻二人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双双获刑。

张某和弟弟二人在父母去世之后,因为房屋继承的问题一直闹得不可开交,并最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1年11月3日,法院受理了二人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经过开庭审理,确定位于赣榆青口镇吴家巷一处带院落的房屋中,三间堂屋归弟弟所有,并责令张某限期搬出三间堂屋。

张某认为自己曾经参与过对房屋的翻建,应当享有更多的份额,心中对法院判决不服。然而经过上诉以及再审,均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索性就占着争议房屋不走了。

2015年1月20日,赣榆区法院执行局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责令张某及其妻子丁某在十日内让出三间堂屋,然而二人到期后依旧没有主动让出。经耐心细致工作无果,法院于3月10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将被告人张某夫妻放置在堂屋内的床、橱、桌凳等物品强制搬出,并将该屋交付给其弟弟。

事情经历了近四年的争议,本来兄弟二人可以就此尽释前嫌了,然而遗憾的是,张某夫妻俩还是没有吸取教训,三天之后,夫妻俩从法院领回自己的家具,擅自撬开门锁,再次入住已经明确属于其弟弟的房屋。这样一闹又是十几天,其弟弟迫于无奈,多次报警要求处理,张某夫妻二人不仅不理睬,还多次用泼粪便、砸尿桶等方式威胁,使得其弟弟根本无法正常入住。

因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住宅安宁权,公安机关对张某夫妻二人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以丁某、张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对二人提起公诉。由于张某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情节,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而丁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拒不认罪,最终获刑一年二个月。

办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也应当是每个公民最安全、隐秘的空间,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非法侵犯,应当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合法权益。然而本案中,张某、丁某夫妻二人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和兄弟争执多年,并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依旧侵占着自己弟弟的房屋,甚至在法院强制执行后,依然置若罔闻,其行为不仅是对执行权威的挑战,更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兄弟阋于墙内,然而早已超过家事范围触犯了法律,二人也因为自己对抗法律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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