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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打造公益诉讼港城样本 2016年以来,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94件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杨占厂 李澄澄)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绝户网”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达910余万公斤……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江苏近十年来最大的海洋非法捕捞案,同时也是全国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日前在央视《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公平正义新时代》中播出。自2016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94件,创新多元化、有特色的公益修复方式,打造公益诉讼连云港样本。

2017年5月18日,何某等人在国家规定的禁渔期内组织指挥于某等人,驾驶山东荣成伟伯渔业公司(简称荣成伟伯公司)的3对渔船以及挂靠该公司的3对渔船,从山东省荣成市石岛码头出发,先后在山东省、江苏省所辖的黄海禁渔区内,使用网目尺寸小于国家标准的禁用网具,采取国家严令禁止的双拖网形式捕捞鳀鱼、方氏云鳚等水产品。2017年5月31日,江苏渔政部门在连云港海域将正在非法捕捞作业的4艘渔船查获,现场查获鳀鱼、方氏云鳚等大量渔获物。6月1日,江苏海警部门对该案立案侦查,并被中国海警局列为1号督办案件。此案由江苏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联合挂牌督办,指定灌南县检察院管辖受理。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至2017年禁渔期内,被告人何某等人在经营伟伯渔业公司期间,组织、指挥被告人于某等人驾驶渔船使用“双拖网”方式,伙同其余被告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绝户网”,在山东、福建、浙江、江苏等沿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达910余万公斤,对捕捞区域海洋生态造成严重损害。

据了解,海州湾渔场的鯷鱼、方氏云鳚等虽然是低端饵料鱼类,但是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最基础的生态地位,是29种食物链上层生物的饵料,一旦捕捞绝灭,严重破坏近海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8年3月22日,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和何青等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47名被告人和荣成伟伯公司、鱼粉公司及其母公司承担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以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形式修复海洋生态或赔偿修复费1.3亿元。2018年12月18日至20日,灌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案件已经审结,法院将择日宣判。

2018年5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去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设区市中首家出台专门工作意见,推进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

笔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2016年至目前,检察机关结合我市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等现象多发的实际,积极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形式,及时保护公共利益。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94件。逐渐形成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主导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役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环境修复方式。江苏省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连云港检察机关创新多元化、有特色的公益修复方式,所办案件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达到一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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