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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司法考试开始报名 电子照片不符要求将通不过审核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王海涛)  6月19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7月4日24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要求的将无法通过审核。据悉,明年起我国将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考试报名的学历要求将明显提高,2017年的司法考试被不少非法律本科考生视为“最后一考”或“末代司考”。

市司法局副局长吴西涛透露,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与去年相比,简化了部分考生的报名手续。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大三学生),不再要求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信息,改由考生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不再要求其报名时出具格式证明,也改为由考生作出相应承诺。此外今年在部分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其中前三卷采取机考,卷四采取笔考。选择在我市报名的考生不在计算机化考试试点范围内。

据悉,我市将继续统一使用全程网络化报名和考务安全系统(俗称“刷脸”)。考生在网上完成一站式报名操作,不需要再直接面对面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核。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时须进行现场拍照、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扫描验证身份信息、云平台数据比对。因此,对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照片不清晰或不合标准,将会影响到考试期间的身份核验。

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报名人员,上传的照片应当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佩戴首饰、粗框眼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  文件大小≤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初审机关将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事项。同时应注意,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务必妥善保管照片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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