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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连云港海州区11名罪犯被检察院督促收监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付方远)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清理审前未羁押和判处实刑未执行专项行动中,成功督促公安机关将一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罪犯收监执行。据悉,该院今年已督促收监11名罪犯。

2014年5月7日上午,周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其妻发生口角,即产生欲与对方同归于尽的念头。后周某将一煤气罐搬入卧室内打开煤气阀,用铁钉将房门钉死,阻止其妻离开。随后,周某用打火机点燃煤气,发生爆炸、起火,两人均被烧伤,经法医鉴定,周某为重伤1级,其妻为重伤2级。

2015年9月26日,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海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由于周某在实施犯罪时全身被严重烧伤,一直未被执行收监。海州区检察院开展集中清理审前未羁押和判处实刑未执行专项行动后,对该案进行了持续跟踪监督。一方面联合街道、社区,实地了解周某的实际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多次通过社区对其本人及家人进行思想教育,阐明利害关系,均遭到了拒绝。同时强化关于周某符合收监条件的相关证据,通过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并协调法院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收监方案。经过不懈努力,近日成功将周某收监执行。

据悉,强化执行监督一直是海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该院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已督促收监11名罪犯,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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