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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法院执行民生案件 老赖招数“粉墨登场”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健)日前,东海县法院开展入冬以来首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跟踪监督执行,共执结案件十余起。在执行过程中,有的被执行人跳窗或从后门逃跑,有的放出狼狗意图对抗,还有两人因拒不还钱被送进拘留所呆了半个月。

两人躲避执行被拘留15天

日前,在东海县石榴街道姜庄村,执行干警分头包抄被执行人姜某家,此时,还在被窝里的姜某被执行干警堵在床上。

姜某所涉的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2008年3月,原告(申请人)李某当时是一名不到18岁的少女,她乘坐朋友的电动车在超越姜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时,被赵某拉客的小客车超越,赵某超车后因想停车揽客而右打方向,影响李某所乘电动车的行驶,李某从车上摔下,被姜某的拖拉机碾压致残。

法院判决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5万元,由为赵某承保的保险公司、赵某和姜某分别赔偿12万元、17900.5元、92879.85元。姜某除去已付的10300元外,还应赔偿82579.85元。此案已执行多年,但因找不到姜某而久拖不结。在本次执行中,姜某表示还是无力赔偿,被法院依法拘留15天。

在石榴街道西榴村,当执行干警走进被执行人李某绪家尚未竣工的楼房时,李某绪还躺在床上,执行干警让其穿上衣服到法院履行判决,李某绪声称没有钱,被强制带上警车。

2013年10月,原告李某霞受雇在李某绪手下帮其粉刷外墙,不慎从二楼阳台摔下跌伤致残,东海县法院于今年4月判决李某绪赔偿原告李某霞各项损失人民币142553.26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绪一再躲避执行,至今分文未付,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逃法不同:二楼跳窗,留两后门

在石榴街道浦西村,当警车开到被执行人王某家的楼下时,王某闻声从二楼跳窗而逃。待执行干警进入其房间后,发现窗户大开,窗户下的沙堆上留下了两个新脚印。

在平明镇马汪村,执行干警分成两组,一组敲开被执行人谷某家大门,另一组堵住谷家后门防止逃跑,当执行干警找到谷某的床铺时,发现被窝还是热的,人却不知去向,经检查发现,谷家留有两个后门,而谷某就是通过那个隐蔽的后门逃跑的。

据介绍,谷某所涉的一起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2008年1月6日,谷某驾驶摩托车与不到18岁的朱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相撞,造成朱某颅骨缺损、颅脑外伤后重度智力缺损,构成三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家中负债累累。法院判决谷某赔偿申请人损失153798.01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谷某分文未付,而申请人朱某的父亲又于2012年不幸去世,朱母还要抚养小儿子(朱某父亲去世前百天出生),一家靠低保维持生计。为了解决家中的严重困难,今年9月9日,东海县法院为朱某申请到了3万元救助资金。执行法官表示,法院将继续跟踪执行此案,决不让老赖逍遥法外。

放出狼狗意图与执法人对抗

在东海县驼峰乡穆坡村,执行人员在一养猪场内,找到手牵狼狗的被执行人李某香(女)。李某香发现法院警车和执行人员后,当即放开狼狗,准备与执行人员对抗。双方对峙20多分钟,执行法官警告说:希望你配合法院执行,你的案件本来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如果放狼狗咬人就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最后,李某香被迫放弃抵抗,将狼狗拴进猪圈,主动走上警车。

此案系李某香欠申请人王某某1.5万元饲料款纠纷,李某香称之所以不愿付钱,是因为她用了对方饲料后,死了几头小猪。经执行法官做工作,李某香愿意付给对方1.4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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