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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批陈帅为烈士 遗体告别仪式在启东举行

【连网】(记者 黄威)5月31日,连云港市东海县人启东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陈帅,在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中壮烈牺牲(详见本报昨日A3版)。6月1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陈帅同志为革命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昨天上午,陈帅遗体告别仪式在启东市殡仪馆告别厅举行,南通市社会各界深情送别英雄。

陈帅牺牲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专门作出批示:向英勇牺牲的消防官兵亲属表示亲切慰问。江苏省公安厅为陈帅烈士追记二等功,并追授“消防勇士”称号,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追认陈帅烈士为“优秀共产党员”。

5月31日18时许,启东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警情,陈帅随即带领消防官兵前往处置。在进入三楼侦察、组织疏散人员时,仓库内存放的锂电池发生无征兆突发爆炸,陈帅英勇负伤,经启东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1时56分壮烈牺牲,年仅31岁。

昨天上午10点,“逆行英雄”陈帅遗体告别仪式在启东市殡仪馆告别厅举行。亲人、同事以及众多素不相识的市民,从四面八方赶到庄严肃穆的灵堂,胸戴白花致哀,向逝者鞠躬,泪送这位英勇无畏的英雄最后一程。

连日来,陈帅烈士的事迹在家乡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港城市民为他的英勇感到骄傲,也为他的壮烈牺牲感到无比的痛惜!有市民在网上留言说:“身为副大队长,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身先士卒,不怕牺牲,冲锋在前,用生命谱写了属于军人的荣誉和骄傲!”

让我们祝愿港城好小伙陈帅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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