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胡学锋 )来连发展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今后可以更加安心地工作了。记者昨天获悉,为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着力解决“才难引、人难留”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连云港市“2015企业服务年”实施方案》精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住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实行人才所得税地方留成奖补个人在连安居政策,对服务三类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连续3年的补贴。
服务三类企业可享购房补贴
本次人才购房奖补政策主要针对服务于我市境内三类企业的人才,分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证的软件企业、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所奖补的人才应符合相关标准:个人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超过20万元;本人需在连云港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性住宅,未购房者不享受补贴;本人应为从事关键技术、软件研发或处于关键管理岗位;原则上应符合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其他认定标准。“为使市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充分享受奖补政策,在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基础上,岗位认定等可以企业申报为主,适当放宽标准。”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补贴额为个税市级留成部分
本次补贴金额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人才上一年度在连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总额。资金来源为在连高层次人才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不占用其他资金。申报时间为每年度6月1日至30日,超期申报的递延到下一年度审核。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2016年起,对每位经审核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连续补贴3年,执行期限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另行通知。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由市人才办牵头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其中,市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分别向市人才办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证的软件企业、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标准及相应企业名单,供后续审核。市科技局等部门做好所服务企业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组织企业报送高层次人才奖补申报资料。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家处受理,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人信息审核登记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购房手续、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证明等。
申报一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按照规定,在进行收入水平审核、购房情况审核、人才岗位审核、高层次人才认定等程序,各项资料审核完成后,市人才办最终发文认定补贴对象,一次认定有效期3年。
补贴对象认定完成后,市地税局核定获补人才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提供给市财政局测算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金额及补贴额度。认定和测算完成后,市财政局履行拨款手续,向获补人才所在企业拨付奖补资金,并由企业向获补人才兑付资金,已享受过本项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