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爱东 宋继祥)近日,一则案件引发众人关注:郑州医生杨帆,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人不要抽烟而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老人家属将杨帆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法院一审判决杨帆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老人家属对此不满,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郑州中院二审审理认定,杨帆劝阻吸烟的行为正当,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未有肢体冲突。虽然劝阻行为与老人死亡时间先后发生,但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而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去年法院一审判决后,迅速在网上刷屏,网友几乎一边倒认为,医生不但不能给予老人家属补偿,而且还应该受到表扬。
笔者认为,二审判决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的纠偏,更重要的是,明晰了权界,维护了公民的正当权利,让公民在行使诸如劝烟之类的公民责任时,多一份自信。这是其一。
其二,司法支持人们做好事,即便发生了意外,只要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其三,公众场所禁止吸烟,是大势所趋,在很多地方性法规中,亦有明确规定。所以烟民以后在公众场所,不能毫无顾虑吸烟,让别人受二手烟伤害。
对于此案二审最终判决,医生不给予老人家属补偿,也是民心所向。医生杨帆的所作所为,尽了公民义务,为大家树立了榜样,得到法院支持,相信以后会有更多人敢于劝阻吸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