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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虽少,不可小视

【连网】(刘安琪)日前,本报报道了赣榆区班庄镇响石村的“低保事件”,据赣榆区班庄镇响石村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反映,该村低保户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本不该享受低保待遇,可是村里却为富裕的人家办理了低保户,多达150余户。不过,该镇相关部门调查显示,该村现有30户人家享受低保待遇,现有的30个低保户家庭都是低收入家庭,且都符合低保条件。

该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结果,人们是否信服还要打一个问号。我们该追问的是,低保办理既然公开透明,为什么还会引起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的疑虑?如果中间有误会,为什么没有及时沟通解决,反而促使误会不断蔓延?同样,这个问题也应该引起警示,农村低保问题一向被认为是“暗箱操作”的重灾区,如何赢得农民信服很考验政治智慧。

农村低保是为困难群众提供的救助,对富裕家庭而言,不过杯水车薪;对困难家庭而言,就有可能是救命稻草。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人申领了低保,有需要的家庭就可能会少领一份。所以,对低保家庭的严格审查,不仅是政策的需要,也是对群众负责,尤其是对困难群众负责。

按道理来讲,富裕的家庭本不该去申领低保,也不会去占这个便宜。可俗话说,蚊子再小也是肉,总有人会想方设法钻空子,让社会和群众蒙受损失。为了使低保申请更加阳光化,我市辖区内的村庄基本都对低保名单进行了公示。这一看似透明的做法,中间却缺了一个重要的监督环节。如果有人钻空子,领了低保,而没有被公示,群众很难发现。如此一来,群众可监督到的只能是那些被公示出来的名单上的人。要想真正做到监督无缝隙,还是要靠上下共同监督。上,依靠主管部门进行逐村核查,检查公示名单与申请名单是否有出入;下,依靠群众进行举报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对群众举报进行及时调查跟踪,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两个监督渠道要进行有效沟通。不能群众不举报,主管部门不监督;也不能群众宁愿吃个哑巴亏,也不愿意去举报。两者均不可取,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主管部门应该要求村庄在公示低保名单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群众在举报之时,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真相。只有最快地回应群众,才能解除群众的疑惑。如果是误会,则要通过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如果真有问题,则按相关程序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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