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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出台两项管理办法助推农民住房改善

  【连网】 (通讯员 红云 军委 年林)近日,东海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财政局三部门联合相继出台《东海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东海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力推动农民住房条件改善。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全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管好、用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县级涉农整合资金。要求县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加大涉农项目的整合力度,将相关项目资金等优先向新型农村社区、小城镇集中安置区安排;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场要综合考虑政策支持和年度计划,做好调查摸底、建设资金测算和做好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具体实施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程序进行规范,极大促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的进程。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建设项目管理指示在现行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政策范围内,对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监督及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行为。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规划先行、分类实施”“传承文化、塑造特色”“政府引导、农民资源”,“坚守底线、规范操作”五大原则,履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核”程序。同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还对乡镇、东海县农民住房条件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了项目立项、变更等实施办法。

  东海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开展以来,东海县新增规划39个新型农村社区项目,今年东海县计划建设12个新型农村社区,撤并28个自然村,兜底改善四类人群住房条件910户。其中安北新村一期、洪庄新村一期、和堂新村、南辰新村一期4个示范点已建成,完成搬迁(改善)1509户,完成投资5.23亿元,张湾四营新村、洪庄新村二期、南辰新村二期等一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双店双喜社区、百合花园等一批项目正在积极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据了解,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工作将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升一批、兜底一批”“四个一批”的原则要求进行有序推进,做到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产业支撑、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新村,并落实长效管理,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宜居乡村生活。两项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东海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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