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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10个受理点可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闵 星) 9月1日上午8时35分,海州公安分局新海派出所迎来了全市首位办理居住证的台湾居民朱先生。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公安机关首批所设的10个受理点,周六正常上班,全面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

朱先生的妻子是连云港人,自己也长期陪妻子在连云港生活,过去虽然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使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因为通行证五年一次就要换证件号,过去办的银行卡就会出现不能用需要更新的情况。

“现在办理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让我有了唯一的居住证号码,以后住旅馆、办理生活事务都可以直接刷居住证办理。而且在家门口的派出所就可以办理,确实方便了很多。”朱先生说,“这是实实在在的方便了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的工作、学习、生活,保障了港澳台居民的合法权益。”

作为海州地区集中受理点,当日新海派出所还接到多名海州地区港澳台居民的咨询电话,询问办理流程,民警逐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时须交验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港澳台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据悉,为切实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市公安局前期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加快做好系统设备升级改造、业务技术培训等各项准备,各受理点切实提供规范、高效服务。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证件有效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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