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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行业鱼龙混杂“陷阱”多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详细填写订货单,谨防不良商家“偷梁换柱”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 单晓生)明明进的店铺是“飞美地板”,订货单上填的却是“名泰”,送到家又变成了“君鸿”……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在给新家铺地板时,就遭遇了这样的“乌龙”,他认为商家在销售地板时“偷梁换柱”,不但要求退货,还要求按照欺诈给予三倍赔偿。 

张先生称,今年4月份,经朋友介绍,他在兴隆装饰城一家建材经营部购买地板,经导购员推荐,订购了一批包安装价位80元/平方米的地板。 “他的店名就是‘飞美地板’,而且店里也没有第二种品牌的广告标识,我当然认为自己购买的就是‘飞美’地板。”张先生告诉笔者说,5月底地板铺好后,房间就一直有刺鼻的气味,通风两个多月后,异味一直没有散,就因为这个原因,房子一直没有租出去。后来,商家告诉他,他购买的并非进口的“飞美”地板,而是另一个品牌“名泰”。张先生拿出订货单一看,果然在“产品型号”一栏填的是“名泰”两字。

如果是“名泰”地板,也就罢了,可经过与常州厂家联系后得知,这批地板根本就不是“名泰”。随后,张先生发现家里尚未扔掉的包装盒上,标着“君鸿”字样。而至此,商家一直未能提供“君鸿”地板的检测报告。

张先生认为,商家就是用这种“偷梁换柱”的方法,达到销售劣质“三无”商品的目的。遂要求退回4000元货款,并按照欺诈行为给予3倍赔偿,同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对此,该建材经营部负责人李先生的解释是,因为店铺新招的导购员业务不熟练,这才造成订单填写失误。“‘飞美’地板是进口的,每平米裸价至少200元,当初张先生表示房子装修好是出租的,我们这才推荐了价格便宜的其他品牌。”李先生承认自己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错误,但不承认自己的销售的产品是假冒的,更没有欺诈,因此,只同意退回4000元购物款以及拆地板时造成的损失。

后经市消保委调解,建材经营部同意退货、退款,安排工人把地板拉回,并补偿张先生现金3000元。

消费提醒:地板行业鱼龙混杂“陷阱”多

据笔者了解,地板行业的“陷阱”不少——以次充好、偷梁换柱、挂羊头卖狗肉等等。就如有的地板经销商挂着一些知名地板品牌的招牌,却销售着许许多多杂牌产品。知名品牌价格透明容易招揽顾客,而销售杂牌却是为了谋取更高的利润;还有的商家,给消费者看的是一个样板,送上门的却是另一种产品……

针对地板行业的种种“陷阱”以及消费纠纷,市消保委一方面要求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诚信经营,细化销售合同和购货清单;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地板、瓷砖等建材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并查看其是否有检测报告、环保证书等产品合格证明;还要详细了解建材的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一些重要的信息,譬如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也要写在合同中或者订货单上,同时还可对看好的样品拍照留存,避免安装后发生纠纷影响装修进度,甚至破坏到其他工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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