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武娜 金涛)滥用远光灯不仅给其他车主带来不便,还会引起事故。近日,交警部门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当天,就有20起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被处罚。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员在开车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车,不做“灯霸”。
滥用远光灯被处罚
5月24日20时许,在洪门查报站204国道与323省道交会处,执勤民警看见一辆黑色轿车经过,在很远的地方,远光灯直照执勤民警眼睛,而且经过弯路的时候,一辆车与其会车,见其打远光灯,该车也打开远光灯。执勤民警见状,立即拦下黑色轿车,因该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对其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据介绍,当天晚上,交警部门查处了20起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今后,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在重点路段从严查处机动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
三成车主在会车时使用远光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在交会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照明较好的城区道路不宜使用远光灯。
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教导员张来军介绍,夜间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在会车时开远光灯的达三成,有的车还擅自使用氙气灯代替远光灯。远光灯光线太强,如果被它直射眼睛,可能会“瞬间致盲”,需要几秒钟时间才能恢复正常,即使没有被直接照射到,远光灯也会导致驾驶员的判断力大幅下降,对周边路况、过往车辆的距离、速度产生错误判断,易引发交通事故。
对于来自同向的远光灯,他表示,同样也会影响到前方车辆的驾驶员,因为后视镜在后方远光灯的照射下,驾驶员根本无法看清侧边路况,此时如果变道或者转弯,就十分危险。
交警支招正确使用远光灯
在采访中,一些驾驶员表示,当他们发现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时,也会用远光灯来“回敬”对方。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遇到对向远光灯时,以亮治亮、紧急刹车都是错误行为,有可能导致危险发生。
张来军说,正确的做法是,夜间通过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路段时,应使用远光灯,但对面有来车或跟车行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会车时,应当在距对向来车150米以内改用近光灯,若对方不关远光灯,应连续变光提示对向来车,同时,减速靠右行驶或停车。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夜间行车,要尽量避免超车,需要超车时,应使用灯光对前车驾驶员进行提示。在跟近前车时,连续变换远、近光灯,在确认前车让速让路后,方可超越。
交警部门提醒,遇到远光灯时,应该转移视线,将视线往下移或者往右移一些,以免被对向远光灯正面照射到眼睛,同时减速慢行,并做好刹车准备,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果发现车后方有远光灯影响开车,无法看清侧边路况时,应保持直线行驶,避免变换车道或者转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