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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启动首轮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

【连网】(记 者 朱国操 通讯员 程 晖)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局启动年内首轮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此轮抽查将持续至6月中旬,通过两轮抽查,将实现市区热点楼盘和重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据了解,抽查对象为市区所有在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抽查房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取得预(销)售许可,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未将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等。

抽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未查看房屋及权属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备案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等。

抽查房地产估价机构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等。

此轮抽查将持续至6月15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询问从业人员、电话访问客户等方式,对抽取的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以及从事二手房中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部门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机制,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相结合,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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