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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拿出200万设立公益诉讼维权专项基金

【连网】(通讯员 刘婧  管三松) 自2018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环境公益诉讼数量逐步上升,而事实调查环节需要对环境污染范围、侵权损失、修复成本等开展鉴定。为此,近日,灌南县财政专门设立200万元公益诉讼维权专项基金,为强化司法履职、维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项基金设立在总预算中,县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均可在符合规定条件下申请使用。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县内发生的公益诉讼和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按照“谁申请谁负责”原则,制定细化的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场地调查、检测鉴定、案件受理、公告、诉讼保全、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证人出庭等环节。同时严格设置申请、审批等流程,实现基金使用管理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申请单位申请使用专项基金时,对基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县检察院负责对申请单位递交的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进行形式审核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专项基金的预算安排,并对专项资金申请进行复核。资金拨付使用以后,县检察院还将与县财政局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各部门联动配合,确保专项基金使用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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