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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陆域面积22.3%划入生态红线区域

【连网】  (记 者 黄 威 通讯员 王从帅)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水平,我市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全市共划定11类67块生态红线区域,陆域保护面积169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2.3%。

近年来,我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本底优势,提升生态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全市共划定11类67块生态红线区域,陆域保护面积169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2.3%。我市先后出台了“一规划两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连云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连云港市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完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红线管控精细化水平,年初开展了全市生态红线矢量化工作,6月份制定了陆域生态红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计划年底建成该系统。

在保护的同时,我市还注重加强生态修复与建设。按照省委提出的绿化造林“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要求,大力实施绿化港城行动,建设云台山景观林、沿海防护林、丘陵岗地特色经济林等。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造林10.2万亩,其中成片林5.7万亩;完成山体绿化0.39万亩;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26个;新建更新农田林网25万亩。我市环保部门还配合海洋部门开展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海岛整治、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项目。在海州湾放流中国对虾、梭子蟹、黑鲷等苗种5亿单位以上。今年5月下旬,在赣榆区、连云区等地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协调有关通信企业发送20万条宣传短信,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良好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湿地被称为“城市绿肺”,我市对湿地保护工作非常重视,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立法,《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完成,目前正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积极开展湿地修复,仅今年1至5月份完成湿地修复面积2400亩。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年还加快了生态文明创建细胞工程建设。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将190项具体工程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海州区、连云区在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区创建技术评估后,按照专家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向省环保厅报送了整改报告并申请考核验收。灌云、灌南两县的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也在强力推进中,两县分别召开了生态县创建动员大会,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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