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单晓生) 为了给即将过5岁生日的孩子留下美好的记忆,吴先生带着孩子到影楼拍写真,没想到写真刚拍完孩子就受了伤———被墙面裸露的不锈钢装饰条割伤手掌,到医院缝了9针。一套写真不仅没留下美好的回忆,还引发了一场纠纷,因为当吴先生事后找到影楼———连云港市留真摄影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时却遭拒绝。最近,在市消费者协会两次调解没有成功后,吴先生一纸诉状将商家告上法庭。
据吴先生称,5月14日那天,他和妻子带着5岁的儿子到留真拍摄写真照片,由于孩子还小,他要求和孩子一起进入拍摄场地,却被工作人员拒绝,对方称,家长跟着会影响摄影师拍照效果,所以他们只能坐在休息区等待。
“两点多钟,小孩拍完后一个人跑出来,他用手扶了一下墙,手掌就被墙面裸露的不锈钢装饰条割破了,肉都掉下来一大块,血流如注。”回忆孩子受伤时的情景,吴先生至今心有余悸,看着儿子鲜血直流的小手,他和妻子吓坏了,赶紧将其送到医院。“手掌缝了9针,这不仅给孩子造成伤害,妻子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变得一团糟。”吴先生表示,孩子的手是第15天拆线的,其间妻子一直请假在家照顾他,后因请假天数太多,被公司委婉地解雇了。
处理好孩子的伤口后,吴先生找到商家并提出赔偿。“孩子的医疗费1500多元,加上妻子这段时间的护理,我们要求商家赔偿3000元。”吴先生认为这个要求不过分,可他在影楼等了一天,对方也没给出答复,一气之下和店员发生了口角,便将遭遇投诉至市消费者协会。
商家是什么态度呢?6月8日,消协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调解现场,留真相关负责人郝女士表示,孩子在店内受伤,商家虽然有一定的责任,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也存在监护不当的过失,所以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这是他们不愿意赔偿3000元的主要原因。
消协不赞同她的说法。按照《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车站等场所,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此外,还规定了“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吴先生的孩子在影楼拍写真时受伤,商家应该给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以及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等。
第一次的调解结果是,郝女士代表公司向吴先生道歉,对于赔偿金额一事,则要回去请示老板后给予回复。
6月12日,郝女士回复称老板不同意赔偿3000元,于是消协组织双方第二次调解。这次,商家只同意赔偿1000元,理由是,吴先生此前在门店与店员争执影响到生意,扣除这部分费用后合计只能赔偿其1000元。最终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消协表示支持吴先生采取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前,记者得知,吴先生已就此事向海州区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