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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陶莎  通讯员 连纪宣)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广度延伸,昨日,我市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连云港地税局第三分局副主任科员葛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4年,葛涛收受他人所送加油卡7562.85元和现金40000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葛涛违规收受礼金价值人民币17562.85元。葛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东海县桃林镇桃西村党支部书记吴传开大操大办问题。吴传开在其宅基地原址翻建楼房,于2016年1月1日举办酒宴。当日上午,镇纪委约谈吴传开,吴当场承诺按规定办事,宴请均为家人及亲戚。中午,吴传开仍安排了7桌共计67人参加的筵席,现场收取礼金15500元,除家人亲戚外,还邀请朋友、同学、战友和原同事参加。吴传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灌南县新集镇花园村党支部书记陈士权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2月4日,陈士权儿子操办乔迁喜宴,陈士权邀请3名村干部参加,设宴共19桌,其中有6桌摆放在花园村村委会院子里操办,收取礼金45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陈士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徐传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徐传秀收受主管下属人员所送超市购物卡4次共计3000元及自行车一辆;虚报骗取财政资金3万元归个人使用;使用有机肥推广服务费26万元设立“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4157元、滥发奖金3.24万元、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1700元。徐传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连云区教育局基建总务科原科长吴忠良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4年期间,吴忠良在担任大港职中总务处副主任、大港职中异地重建项目现场管理小组成员、区教育局基建总务科副科长、基建科科长期间,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收受他人购物卡、加油卡共计23000元。另外吴忠良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加大市委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一律不准”要求,狠刹歪风邪气,摒弃陈规陋习,规范公序良俗,厉行勤俭节约。要坚持交友底线,倡导清清爽爽关系。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举,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约谈提醒;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节日腐败”,坚决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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