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趋势,更是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将积极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
一、强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和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政策,经营权期限为6年。鼓励实行公司化经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建立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考核结果与企业、个人信用档案的挂钩运用。
二、推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多元化。为方便乘客出行,满足乘客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巡游出租汽车可通过网络平台接单提供出租汽车服务。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帮助巡游出租汽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服务功能,加快和完善电话召车、手机APP客户端、微信等平台功能的开发建设,尽快实现“巡游出租汽车+互联网”服务模式。
三、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完善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市物价部门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票制票价和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改革,努力形成有效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常规公交与BRT、出租汽车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形成科学的公交、出租汽车及不同车型档次的比价关系,促进经营者有序竞争和服务水平提升。依法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公众利益。
四、积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科学规范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要主动融入和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行业改革和发展,深化研究,创新思维,探索企业经营模式,谋划企业发展方向。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应当依法采取适合出租汽车行业特点的用工模式,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采取承包等经营模式的,要与驾驶员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采取直接用工的,要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