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李国瑞 通讯员 刘阳)近日,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配合市文物局、市规划局针对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开展首次普查与摸底工作,旨在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市历史文化底蕴和特色。
根据《文物保护法》界定,文物可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二大类。其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古建筑包括:宅第民居、桥涵码头、坛庙祠堂、亭台楼阙、寺观塔幢等。
为切实摸清我市文物现状,在2007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我市文物部门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契机,对全市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及保存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
据了解,此次普查的对象主要是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外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普查工作中新发现或经市民、专家推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但未列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建筑。
根据相关要求,此次普查中的历史建筑在建筑包括:样式、结构和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的;能够反映我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或由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品,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名人故居,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
普查过程中,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先后前往三县三区,分别对中正淮北民居、板浦秋园水牢、龟腰桥、小伊乡赖雕庄生土建筑、东辛原日军海州第一棉场场部、连云老街原日军疗养院、东海前代大桥等18处文物建筑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
“文物‘用’起来才能‘活’起来。”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普查,将掌握的历史建筑及其他相关不可移动历史文化资源信息,纳入规划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我市的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并为下一步科学规划我市历史古建筑的综合利用做好前期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