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新闻 新闻> 连云港新闻

付一年租只住三月 假房东骗了八个租房人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冠美) 在租房时没有查看房产证,就签了租房合同,五万余元房租款和押金落到了假房东手中,结果房子没住上,钱款也追不回。近日,经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王某原在海州开了一家小超市,但因为经营不善,资金紧张陷入困境。为了能弄到钱,他决定通过冒充房东转租房子的方式来骗钱。

有了计划,便开始实施。

他先在市区不同地段租了八套房子,每套房子都只付三个月的房租。之后,便把房源信息放到网上,以低价长期转租。

因房租价格比同地段的便宜,很快便吸引了众多的租房人。

王某和租房人事先讲明,房租一收就是一年,此外还要加收三个月的押金。

尽管如此,八套房子很快便全部租出。

在收取了多名被害人的一年房租、押金后,王某开始隐匿踪迹。

很快,王某租来的这些房子开始到期,真正的房主向他催要房租,却找不到他。

房主于是找上门来。一看,愣了,租房人怎么变了?

而那些租房人也是一惊,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房主?直到房主拿出房产证,他们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交了一年的租金,却只住了三个月。每个租房人都气得牙痒痒的,他们和房主相继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很快便抓获王某。

办案检察官提醒租房者,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该要求房东出示房屋产权证或者是购房合同、房东身份证明等,记下房屋产权证号,再去房产局等单位进行查询,必要时去辖区派出所备案,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