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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男子夜入高校猥亵女生 获刑两年

【连网】  (记 者 梁洪胜 通讯员 靳宝生 陈凌) 夜间看到女生独自在校园里行走,男子张某便趁着夜色欲行不轨。幸好女生的同学及时发现,并将张某扭送至派出所。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5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10时许,我市某高校女生栗某做完兼职回学校,因校门已经关闭,栗某便从门边翻栅栏而入,沿着操场旁边的小路向女生宿舍楼走去。当她走到学校食堂附近时,一陌生男子突然从后面扑上来,掐住栗某并将其向楼边黑暗处拖拽,边拖边威胁:“想活就别吭声”。栗某拼命挣扎,大喊“救命”,在此危急关头,女同学严某、赵某等听到呼救声,喊来其他同学相救。该男子见有人前来便放开栗某,向校外逃窜,当逃到食堂西北角时,被闻讯赶来的几名男同学抓住,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据严某介绍,当晚,她与几名同学在校园内散步,刚转个弯到食堂附近,便看到一名男子在拖拽一名女生,同时听到女生的求救声。严某立即喊来其他同学一起上前相助。男子见有人来追赶,便放开女生向校外逃窜,几名同学一起冲上前将欲行不轨的男子擒住,并送往派出所。

据查,该男子姓张,黑龙江人,在该校一个在建教学楼工地上干活。当天晚上,张某在工地与工友喝完酒后寂寞难耐,便进入校园,想找个女生行不轨。很快,张某在食堂附近发现了单身行走的栗某,随后便决定“下手”。

海州区检察院对张某以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检察官提醒:女生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不要独自夜行,不要经过人烟稀少或偏僻的地方,不要与陌生人搭讪,最好随身携带防“狼”器具或学习一些防身术,遇到险情时要冷静应对,寻找自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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