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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把住“安全阀”

【连网】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为此,我市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式责任体系。

在“面”上,从今年开始,全市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要总揽安全生产全局,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从思想和机制上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做到分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在“线”上,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日前,市安委会正在对《连云港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更加高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构,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在“点”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隐患、规范管理。督促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落实到位;督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加强现场带班、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在市委、市政府的严格要求下,我市各县区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推进举措。东海县结合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特点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强调提要求;灌云县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灌南县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明确序时进度,层层部署落实;赣榆区建立“大事随时议、季度定时议、部门联席议”的议事协调机制,推动隐患治理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海州区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会议,对督查出的重点问题及时跟进并实行“回头看”;连云区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到位;东中西示范区专题召开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收集情况,逐个点评,表扬先进,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和鞭策;云台山景区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相结合,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海因里希安全生产法则告诉人们,如果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定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必然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因此,为了保障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建立了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易发环节、重点时段、齐抓共管机制。

今年以来,市安委会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中,更加注重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合力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机、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始终坚持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并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二是市安委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了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的安全职责,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从源头加强监管,严把准入关。

三是健全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机制。组织开展“百名专家进千企”安全服务活动。组织安全专家对高危企业进行“诊断式”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查隐患、堵漏洞、解难题。调整充实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组成人员。提高高危行业的专家查隐患频次,引导企业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并定期自行组织专家排查隐患。将专家查隐患与执法和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专家查隐患积极性高、配合好的企业,采取整改优先、低限处罚的鼓励政策;对认识不到位、有抵触情绪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上限处罚。

四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信息公示机制。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公示制度,分两期在《连云港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公示85条事故隐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月13日,市委、市政府在东海县专题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现场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副市长徐家保等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观摩了东海县百货大楼整改现场,市领导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其他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在市安监局,笔者看到一组数字:在今年“事故隐患排查月”期间,对全市涉危企业采取县区安监局组织企业对照自查、园区安监分局具体指导落实、市安监局逐一过堂验收的方式,检查危险物品单位390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00余份,责令停业整顿单位2家;市消防部门开展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结合“一节两会”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抽查等工作对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过堂、逐一核查,责令三停45家,临时查封8家,投入隐患整改资金281万余元;市交通部门加大“两客一危”安全监管和内路域环境整治力度,抓住城乡接合部等重要地段,从严从重整治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53起;市建设部门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为重点,排查起重机械112台次,对16项深基坑、2项高支模工程进行了专家论证,对17家正在进行钢筋建设的工地开展了重点督查,立案234起;市农机局加大农业机械路查路检力度,联合交警部门组成路查路检小组,重点检查超速超载及人货混装的农业机械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排查各类农业机械1958台(辆),发现并排除一般隐患41起。仅3月份,我市“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期间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348家,排查事故隐患9376条,其中排查一般事故隐患9373条,已整改9295条,整改率99.2%;全市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3560起,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446.4万元。

当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并且每年都有新的规定不断出台。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手段大量的还停留在被动接受的阶段,不少企业对安全生产法规的知识不是自身主动去学习获得的,而是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才逐步知道的。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培训和贯彻落实主要取决于执法检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我市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推进全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在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中,市安委会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对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企业数量、类别,编制分级分类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规范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增强了执法效果。

各级政府、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巡视检查、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四不两直”作为主要检查方式,加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梳理和通报公示工作,加强督办整改和落实。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建立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求看到实情、发现隐患、解决问题、见到成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查处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正有序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初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安全生产重在抓基础、抓基层,全市安监执法干部深谙此道。

一是从培训入手,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一是强化服务,主动把培训课堂设;二是充分利用安全培训机构平台,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三是严肃查处无证上岗、未经培训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惩机制,把达标创建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挂钩,鼓励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加强开发园区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4〕137号)精神,推动各开发园区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足配强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使之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国家级开发园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省级开发园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5人。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县、乡基层执法力量,保证基层执法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加强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水平;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管监察权力运行。

四是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星级乡镇(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第14个“安全生产月”、 “119活动日”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行业信息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活动,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针对不同对象,突出重点人员和单位,分类组织宣贯,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年内举办一期乡镇(街道)、园区负责人学习辅导班,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中加入“新安法”内容,不断增强群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和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公众的安全意识。

五是强化应急救援。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应急预案“进园区、进企业、进车间”。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应急救援多方联动。进一步注重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抓好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效率。通过督促危化品、冶金、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确保重点行业安全。5月28日,市安委会组织了市级层面的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检验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反应和施救能力,进一步完善《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500余人参加演练活动,效果较好。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应急演练周”期间,各县区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六是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市级不低于500万元,县不低于200万元,区不低于1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培训、政府购买安全服务、专家检查、应急救援、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等。

七是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随着政府、部门、企业、员工、社会的安全生产理念深入、监管到位、责任落实、意识提高、关注增强。我们坚信,“聚小所以就大,积一所以至亿”,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将更加牢固,安全生产形势将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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