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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了 为你解惑七大疑问

【连网】(记 者 朱国操 通讯员 胡 云 周 辉)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传好消息,《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意味着广大职工期盼已久的用公积金还商贷的梦想终于可以现实了。

为了让市民对此项新政策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记者从7个方面进行了梳理。

疑问一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政策

很多职工购房时,因为所在单位没有建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或因个人信誉等问题,只能通过商业贷款买房。

这几年,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力度,越来越多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成为很多职工共同的需求。为了切实减轻这部分职工的还贷负担、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外地做法,我市决定出台该《办法》,允许本市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疑问二 哪类职工可以申请提取

除了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外,职工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职工或配偶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按借款合同已经还贷12个月以上。但是,职工及配偶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符合申请提取的条件。

疑问三 随时都可以申请提取吗

职工及配偶在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间,可自主确定申请提取时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但首次提取必须符合已偿还贷款满1年的条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首次提取后,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也就是按年提取。如果商业性住房贷款已经全部还清,需要申请提取的,必须在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疑问四 提取额度有限制吗

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前12个月的还款本息。比如,某职工2015年10月15日申请提取,其过去12个月的月均还贷金额为3000元,则该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金额为3000×12=36000元。全部还清贷款的,提取额度会更宽松,但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且每次提取后至少保留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

疑问五 提取需哪些步骤和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需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窗口提出申请。同时,本人必须到场,提供身份证,并书面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还必须携带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近12个月的《银行扣款明细》、加盖提取人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心服务窗口对相关材料核实无误后即时办理。如需对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也将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疑问六 配偶可以单独提取吗

如果借款人余额不足,需要申请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话,则借款人夫妻双方应同时办理。

疑问七 可以偿还多笔商贷吗

不可以。职工办理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只能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中一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直到还清后,才能继续申请提取偿还另一笔商业性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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