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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公积金又查38起 伪造材料成主要手段

【连网】(记 者 朱国操 通讯员 胡 云 刘传香)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又有38起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被识破,自2009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查处了骗提骗贷行为160起,涉及资金1150多万元。伪造房屋信息证明、合伙购房、婚姻关系等材料成骗提骗贷主要手段。

再查骗提骗贷38起涉及金额327万多元

去年,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董先生以在浙江购房为由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申请提取公积金。经业务办理人员初步审查,董先生提供的提取材料中购房发票代码、号码、金额、日期、开发商等均与浙江地税官网信息一致。但是,因网上未能显示董先生为此套房产的购房人,因此无法证明其购买了这套房子。

进一步审核董先生的购房合同时,工作人员发现,合同中开发商法人代表的联系电话为400开头的号码,不符合常规。为此,工作人员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到开发商的联系电话,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经核实确认,此套房购买人并非董先生,最终识破了董先生利用他人真实购房信息,伪造发票企图骗提公积金的行为。

无独有偶,有着与董先生同样想法的职工还有不少。“去年,我中心共查获了此类骗提骗贷行为38起,涉及资金327.5万元。”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职工的行为一旦得逞,就将严重损害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扰乱公积金健康平稳的运行秩序。

异地虚假购房唱主角伪造手段又现新变化

为了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我市不断强化业务审批流程,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2014年,该中心与市房产局信息实现共享后,本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批环节录入房产丘号等房产信息,实现了购房信息与市房产局数据库实时核查,彻底堵死了不法人员企图通过伪造本地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的行为。

但是,随着我市为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以来,不法人员又将伪造异地购房材料作为骗提公积金的主要手段。据介绍,去年,全市查处的38件骗提骗贷公积金案件中,骗提行为36起,其中伪造异地购房材料的案件32起,占骗提总量的89%。江浙、广东、河北、安徽等地成为虚假购房地的“热门”区域。

此外,伪造材料的重点也发生了变化,从购房合同、契税证明和房产证要件,向各种关系证明上转移,通过把虚假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嫁接到真实购房信息上,企图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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