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 王怀诗)日前,《苍梧晚报》报道我市又新增了4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至此,我市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已达12家,市级创业示范基地51家。其实不仅仅是创业“示范”,近年来,各行各业都评出了各种“示范”:美丽乡村示范村、节能环保示范单位、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听起来都很“高大上”。但是问题的症结在于,获评“示范”之后,是否能真正凸显示范效应?
所谓示范,就是做出榜样或典范以供人们学习。笔者以为,无论所属哪个领域,积极争当行业“示范”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既然前期通过种种努力跻身了“示范”,获得该招牌之后就应该站在全新的起点上重新审视重新定位,并以“示范”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激励自身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以此彰显应尽的示范效应,而不是止步于“示范”,裹足不前。
当下,仅是连云港市,仅在创业领域,就有省、市级示范基地60余家,可见,全国上下那么多省市,那么多行业,“示范”数量该是多么庞大。随着各类“示范”横空出世,仗着“示范”的名义混日子的也不在少数。无论哪个城市,只要一有获评“示范”的消息,各路媒体都会争相报道广而告之,毕竟这是一件能给地方带来荣誉的事情,的确可喜可贺。可是,当风头过去之后,大多数“示范”往往都会归于平静,日复一日按部就班地做着寻常之事,很少会有些许新的动态进入大众视野,笔者输入关键字在网上一搜索,除了获评当下的报道,与“示范”相关的后续报道确实少之又少。
若是示范单位仅满足于获评“示范”头衔,那这与创建示范的初衷就大相径庭了。之所以创建各类“示范”,就是为了通过发挥行业龙头的带头引领作用,给业内其他个体树立学习的榜样,以此带动行业整体发展。所以各单位应当把获评“示范”当成一个崭新的起点,通过更深层次的实际探索积累更多值得被借鉴的经验,充分发挥应尽的带头示范作用,以此促进整个行业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