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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解业主的“不领情”

【连网】(徐黎一)  据《苍梧晚报》报道,家住市区明珠万福家园的居民小华发现,小区最近要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约34万元,维修小区消防设施,但未经自己同意,相关公示材料上竟出现了自己的签名。笔者了解到,导致这一尴尬的由头很简单:物业想给业主修房,业主并不“领情”,而为了按房管部门的规定程序申请到维修资金,物业不得不为业主代笔。

事实上,像明珠万福家园这样的情况并非第一次出现,物业想提取维修资金修房,而业主不支持的情况在不少小区存在。笔者了解到,对于资金申请,房产管理部门早就出台了明确、严格的规定。物业也按照这个程序在执行,即便如此,往往也无法让业主领情。原因何在?其一,正如明珠万福家园的业主所言:物业前面说的是申请资金维修电梯,到后面又成了维修消防设备,前后不一的言辞,的确难以令人信服。而在笔者所在的小区,就曾经出现过物业申请了维修资金却并未用于维修房屋,以至于出现问题没有资金解决的情况。如今,吃过一次亏后,想让业主签字恐怕就难上加难了。其二,业主们普遍担心像明珠万福家园这类小区,才住了五六年的房子就要花这么多资金修理,那到了后面,房子更需要维护保养的时候,钱用光了又怎么办呢。

如果情况真如物业所反映,房屋的消防、电梯,甚至屋面出现渗水等紧急情况,却拿不到钱修理,以至于延误了时间,导致更多的损失又该谁来承担?笔者以为,症结还在于我们的政策出台后,应当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跟进。这其中就包括政策执行的相关细节,需要我们根据地区、根据现实的需要来不断完善、改进。例如,房产部门需督促物业,给出维修房屋的充分理由,并进行鉴定、公示,以房产部门的权威数据来让业主们安心签字。除了执行的细节,监管措施也当制定并及时跟进。因为如果缺乏监管,少数爱钻空子的公司势必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那么结果往往不仅让业主们蒙受损失,也让后来的物业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这样的监管应当从工程启动时就介入其中,一直持续到工程结束。最重要的是,惩罚措施也当制定到位,一旦出现了冒用资金的行为,应该对相关的物业公司采取一系列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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