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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本月30日前补发到位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公布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让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调整方案明确,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省定最低标准上每人每月上调不低于10元,各县区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当上浮。调整范围是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本次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调增的待遇于2021年11月30日前补发到位。

根据调整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6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2500元、5000元、8000元八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选择6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70元;选择8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90元;选择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35元;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200元。各县区现行缴费补贴标准高于以上水平的,继续执行原标准,也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低于以上水平的,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及补贴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方案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整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资金测算和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调待资金及时筹措到位、调增待遇补发到位。(记者 肖婷婷)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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