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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 连云港出台五项举措

【连网】(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郭永明 郑剑 夏燕红)2019年底,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强化用地计划保障,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出“土地整治+”提高整治效益……昨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加快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通知》(连自然资发〔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五项举措,明确15条具体任务,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服务与保障职能,切实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到2019年底,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村域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保障用地发展空间,对具备条件的县区,在按规定测算追加规划流量指标的基础上,支持向省自然资源厅再追加不超过10%的规划流量指标专项用于保障本地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

《通知》明确,加强统筹调剂,强化用地计划保障。统筹利用各类计划,优先保障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保障农村建房用地。鼓励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根据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年度考核情况,对前三名地区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0亩、150亩和100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流转使用,3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参与省域内流转规模不低于4000亩。

《通知》明确,坚持多措并举,确保项目用地供应。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在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建设的,鼓励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履行出让手续,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相关配套产业用地,鼓励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允许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通知》明确,推行“土地整治+”,提高整治综合效益。通过“土地整治+集中居住”,每年建设6至8个集中安置区,支持与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示范建设。支持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推行“土地整治+生态保护”,加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比例。整治项目向省重点帮扶县和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倾斜。加大整治资金支持力度,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支持补偿激励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通知》明确,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下放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及相关配套项目的规划和用地审查权限。结合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开展全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全部调查任务。推进“云证达”不动产登记服务品牌创建,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在乡镇便民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四全”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村设置登记代办服务点。对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免收土地交易服务费;对于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开展特色小镇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无偿为村庄规划、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提供地形、地籍、遥感影像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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