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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提出八大重点任务30条举措

【连网】

《江苏新时空》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江苏日前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民营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左右,民间投资占社会投资比重提高到75%左右,并提出八大重点任务共30条具体举措。

在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上,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省级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力争不低于40%。

在降低民营企业负担上,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禁止违背企业意愿下达各类捐款赞助指标。此外加快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

在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上,力争到2021年银行业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50%,加快设立100亿元的省级纾困基金,以化解企业融资风险。

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上,将加快修订完善省技改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切实减轻民营企业技改投入风险,对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科技企业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此外,意见还从提升民营企业实力、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在创新引领、规模效益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李俊彦 夏敬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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