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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电子眼抓拍有异议?

【连网】(记者 何玢 通讯员 金涛)“我这是为了给救护车让道才闯了红灯”“我的车在同一个地点没挪动过,为什么1小时内收到两张违停罚单”,针对这些电子抓拍存在的异议,交警部门表示,有一些交通违法记录是可以提出申诉复议的,经过交警核实符合情况的将会撤销相应处罚。

2017年12月底,市民王先生在瀛洲路由北向南行驶,在瀛洲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等红灯时,停在了路口第一辆。后来他发现停在他后面的是一辆120急救车,于是他就闯红灯过路口,靠右变道让急救车先行离开。之后,王先生并没有查到相关的违法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因此发生压线、调头、逆行等违法行为,可申诉复议;未按规定让行,将被扣3分。

2018年3月20日,市民李先生着急送产妇去医院,因为情况紧急,他开车路上闯了两个红灯,还压了一次实线,途中他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李先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抓拍到,他在一周后收到了15日内处理交通违法的短信。李先生将罚款缴纳后,向市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交警核查后发现,李先生的交通违法有记录标明是正在救助危难,属于可撤销的交通违法,并退还所交罚款。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还有这些也在申诉复议范畴: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现场已被交警处理过的违法行为;交通标志不清晰、被遮挡的;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或者交通标志与标线和现场交警指挥不一致的;记录图像不清晰、不能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逃跑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造成核发机动车被记录的;告知的车辆与实际车辆不符的;因道路交通设施改造、维修占用道路造成的交通违法。

如果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裁决有疑问,可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市交警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诉后60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复议时,驾驶人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交代清楚事由的车号、时间、地点、复核理由等交代清楚,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即可。待警方核实清楚后,会通知车主前来办理后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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