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新闻 新闻> 连云港新闻

4月14日起,连云港全面推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孙竹松)2月28日,江苏保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3月3日起,在南京地区试点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笔者昨日从市保险协会获悉,我市将于年4月14日起全面推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

保险中介渠道的多样化,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车主投保,但是也产生了垫付保费等市场乱象。据介绍,垫付常见有两种形式:一是少数机构及业务员为了争抢业务,经常会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为消费者缴纳保费,以生成保单锁定客户。二是一些机构及业务员与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车险业务合作,部分中介为追逐高额代理收入,将车主投保意愿层层转售、异地投保,这种行为较常见于营运车辆。

此次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适用范围是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所有家庭自用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其中,私家车投保车险,可以使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现金等方式缴费,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方式,必须使用投保人自己的账户。使用现金方式缴费的,投保人到保险公司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手续;企事业单位投保车险,可以使用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支付车险保费,银行到账金额须与应缴金额一致,付款人与投保人名称一致。

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行实名缴费,还将有利于加大保险业反洗钱与反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有利于曝光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防范金融市场风险。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或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咨询,也可拨打连云港市保险行业协会电话(85510778)进行咨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