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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贫困人口 连云港市出台医疗新政

【连网】  (记 者 赵 芳 通讯员 罗时宝)近日,我市正式启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工作。长期以来,因病致贫的问题在农村地区比较突出,为了缓解这个问题,让更多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救治,我市在本市县域全面实行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据悉,该项政策主要针对本市建档立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其实施范围为低收入人口所在地县域内各公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实行。

这个政策的主要内涵,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大数据让贫困人口可以得到基本卫生救助。经济薄弱地区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公立县人民医院为主)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费用。对转诊至本市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低收入人口,依托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低收入人口患者因病到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持扶贫部门发放的低收入农户《帮扶手册》和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等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就可以享受该项制度。

如因医院条件所限暂不能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则由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帮助患者办理结算手续。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院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医院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低收入人口患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

对转诊至本市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低收入人口,依托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如市级医疗机构暂不能通过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完成“一站式”办理,各县区卫计部门应会同人社、民政等部门帮助患者办理县域内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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