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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结核防控不容忽视 肺结核为门诊特殊病种,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0%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春梅 通讯员 仲崇桥)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我市结核病疫情近年来呈现稳步下降趋势,但学校结核病疫情仍时有发生。青少年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学业的关键时期,如果患上肺结核将给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将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结核病又称为痨病和“白色瘟疫”,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据世界卫生组织2016年全球结核病报告,我国结核病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在全球排第三位。

一听到结核病,公众首先想到的就是传染病。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是所有类型的结核病都具有传染性,也不是任何一个结核病人在其患病期间的任何时候都具有传染性。相对来看,肺结核病中的一些类型常常具有传染性,而肺外结核病如骨结核、脑膜结核等则不具有传染性。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菌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被结核杆菌感染后,只有少部分感染者,因抵抗力减低导致发病机会增加,不发病的占受感染者90%以上。

那么,怎样发现自己患了肺结核?该负责人表示,控制结核病传染源的核心环节是尽早发现患者,并将其彻底治愈,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传染作用。因此要对其主要症状有所了解,提高警惕。咳嗽、咳痰大于两周或者痰中带血是肺结核的可疑症状。数据表明,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者中有30%-40%被最终诊断为肺结核。所以,如果您持续两周以上咳嗽、咳痰或咯血,应及时主动到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留痰标本、做痰结核菌检查、X线胸透或拍片。

近年来我市结核病疫情呈现稳步下降趋势,但学校结核病疫情仍时有发生。有家长疑问,如果孩子得了肺结核,能不能带病坚持上课?或是班级同学得了肺结核,又该怎么办?

其实,肺结核和普通的肺部感染不同,自愈可能性很小,并不是自行购买一些抗生素就可以治愈的。因此一旦诊断为肺结核,应及时到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进行规范化抗结核治疗。隐瞒病情带病上课不仅延误治疗导致病情迁延不愈,更会传染给其他同学,影响他人的身心健康及学校的教学秩序。如果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得了肺结核,要听从学校及定点医院的安排,积极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

去年10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下发了《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了肺结核为门诊特殊病种,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患者,在门诊发生特殊病种对应用药、诊疗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0%。随着新医保政策的实施,我市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将进一步降低,新医保政策将与国家免费结核病政策形成互补。此外,对于全程规范治疗的结核病患者将发放180元的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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