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王怀诗 通讯员 王从帅)今天上午,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1月15日8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183,中度污染。经省、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计未来几日,我市空气质量将维持污染状态,部分时段可达重度污染水平。
根据《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连云港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等,并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管控需求,现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自1月15日12时起启动应急响应,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做好以下工作:
公众需要注意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公众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2、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3、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企业、交通运输行业、城管、城市保洁等领域需要注意污染减排措施
1、各重点排污企业严格按照《连云港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落实限产要求。
2、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3、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硫份低于0.6%、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
4、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停产。
5、严禁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中涉及扬尘部分的工序作业施工(应急抢险及必须实施的重大工程工地除外)。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征收拆迁和工程土石方施工一律停止作业。
6、内河码头和船舶煤炭、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一律停止装卸作业。
7、市区主城区渣土车、沙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辆一律停止运输。
8、市区主城区内的工程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停止作业、停止移动。
9、加大市区道路洒水保洁力度,不间断开展喷雾降尘。
10、禁止露天烧烤。
11、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12、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严禁焚烧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