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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开展河库“三乱”专项整治 2020年结束

【连网】  (记 者 赵梦若 通讯员 李 军)近日,我市印发《连云港市河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河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侵害河库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危害河库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前基本杜绝河库违法行为。

我市河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12月份开始,至2020年结束,分调查摸底、发布通告、清理整治、强化执法四个阶段。整治对象为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中的河道、注册登记的水库以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包括我市的新沭河、通榆河、新沂河、蔷薇河、石梁河水库、东盐河、排淡河、大浦河、烧香河等。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包括擅自围垦河道、水库行为,非法圈圩种植(养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高秆植物的行为,以及擅自建设临河库、跨河库、穿堤工程设施行为,非法侵占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违法向河库排放废污水、倾倒废弃物行为等。我市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辖区内河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目标为2018年3月底前,准确掌握我市河库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情形全面立案查处,主要流域性骨干河道、大中型水库无新发河库违法项目。2019年底前,历史存在的河库违法行为下降50%。2020年底前,基本杜绝河库违法行为。

“开展河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是推进我市河长制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重要手段。可以统筹推进我市的安全水利、环境水利、生态水利、节水水利、智慧水利、法治水利建设,有效保障我市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安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信通过对乱占、乱建、乱排等侵害河库水利违法行为的治理,我市的河库建设会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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