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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医生”一瓶吊水把人挂死 判刑10年罚两万

【连网】 (记者 史卫平) “乡村医生”孟某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在自己家中擅自行医,被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在给邻村村民输液过程中致其过敏性休克死亡。近日,由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孟某非法行医案,经赣榆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孟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此前,孟某在赣榆区班庄镇某村家中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曾被该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被行政处罚。但孟某仍未收手,继续非法行医。

今年5月18日早上,邻村村民徐某咳嗽不适到孟某处就医。孟某配了头孢,未做皮试即给徐某输液。输液期间,徐某咳嗽加剧。孟某立即拔出针头,采取掐太阳穴、捶后背、人工呼吸等方式进行抢救,均无效,后死亡。经赣榆区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徐某符合在输液过程中过敏性休克死亡。

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孟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赣榆区法院审理认为,孟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医疗管理秩序,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336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孟某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非法行医,导致徐某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该案中,徐某的死亡让人惋惜,也让人们看到了非法行医的严重后果。该案为人们敲响了警钟,警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不要擅自行医,而病患尤其是农村病患就医要去正规医院、看正规医生,珍爱生命,珍惜健康,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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