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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连云港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开始

【连网】(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温来宾 杨宗峰)昨天,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了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开展,营造创业型城市的浓厚氛围,从即日起我市开展2017年度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均可申报参评,被认定为创业示范基地后,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或基地建设总额5%的补贴。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形势推动下,我市有不少有志创业的市民投身自主创业,在此过程中,如果有相应的创业基地给予扶持和指导,对创业者来说是非常好的帮助。为了鼓励创业基地做好创业服务,我市开展了2017年度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全市依法成立并达到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均可申报,同时,具备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功能的,以主要功能作为申报类别。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下属机构申报基地,需以独立法人单位为申报主体。

与此同时,我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互联网众创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申报。对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实际吸纳20家以上创业实体(个人)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5以上,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在市内吸纳30家以上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10以上的,可比照大学生创业园标准申报市级创业示范基地。

本次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时间为9月30日前。今年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评审仍采用“陈述+路演”方式进行,申报人陈述5分钟,评审专家提问15分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示范基地有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主要围绕创业服务、富民创收、创业实体孵化等内容进行。“被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将获得不超过10万元资金或基地建设总额5%的补贴。同时,具有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资格后,还可继续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享受更高的奖励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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