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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旺季临近 工商“七招”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连网】  (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廖智勇)  随着暑期的来临,旅游旺季市场也即将启动。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擦亮港城旅游这张“名片”,市工商局从加强旅游市场主体监管、旅游合同监管、旅游广告监管以及流通领域旅游商品质量监管等7个方面入手,在全市范围内深化旅游市场监管。

首先是加强旅游市场主体监管,确保经营资格合法有效。据悉,市工商局在加强对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监督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无照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的同时,还将加强对东西连岛、花果山、渔湾等旅游景区(点)、东海水晶、墟沟与陇海路海鲜一条街等旅游市场的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旅游景区(点)、火车站、客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和重点消费场所内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其次是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旅游合同必须备案,经营者违反旅游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以及压缩合同约定的游览时间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及强迫消费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利用格式条款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都将被严厉查处。此外,还将重点打击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利用“回扣”进行商业贿赂、“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还将加强旅游市场的广告监管。我市工商部门将加强对旅游广告的指导规范,同时集中力量检查治理旅游企业无许可、无资质广告宣传和以假冒旅游星级、景区等级等招徕游客的不实旅游广告;此外,还将加大旅游景区市场的广告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遏制“零负团费”以及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加强竞争执法力度,查处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此次深化旅游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就如一些被企业或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依托行政权力的“红顶中介”、旅游酒店虚标星级的虚假宣传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旅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等“傍名牌”行为等,都将被严查严处。

还有就是加强流通领域旅游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及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加强“12315”消费维权中心建设,大力推进“12315”进景区工作。

最后还将强化旅游市场的诚信建设,与旅游、物价、质监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近年来获得“诚信示范旅游单位”、“百佳经营户”等“回头看”工作,并组织消费者代表开展体察活动和明察暗访,对不符合当选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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