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胡广森)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到“十三五”期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我市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调处难度加大。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面达小康,迈向新台阶”打下基础。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期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4%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100%;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90%以上;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数占参创园区数80%以上。
为保障广大职工权益,我市将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着力解决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完善治理欠薪问题的预警防范、快查快处、部门联动、支付保障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和欠薪保障金制度,推行欠薪信息披露和信用惩戒制度,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我市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落实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此外,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大力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行业集体协商为重点形式,以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等为重点内容。“我市将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全面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延伸,发挥组织研究制定劳动关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劳动关系重要事项和重大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