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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入刑” 连云港灌云破获全市首起代考案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柳 柳)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替考入刑”实施已一年,灌云县公安局侍庄派出所日前破获我市首起“代替考试案”,抓获涉嫌代替他人考驾照的犯罪嫌疑人包某。

据灌云县公安局侍庄派出所民警介绍,几天前接到报警,在灌云县恒通驾校科目二考试中,发现一名替考人员。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考场内一男子所持身份证件明显与本人不符,并及时调取、固定了相关证据。

据了解,这名涉嫌替考人员姓包,灌云县侍庄街道人。当天上午,包某刚刚参加完科目二考试并顺利通过,在其教练张某的委托下,再次进入考场,冒用另一学员杨某身份为其替考,后被车管所监考人员发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包某对其代替杨某参加驾考科目二考试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包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构成犯罪,且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同样都构成犯罪。

为此,警方告诫各类考试应考者,替考或找人代考已明确“入刑”,考生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公平竞争,严于律己,自觉远离考试作弊,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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