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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地方税收征管职能7月底前将实施新方案

【连网】 ( 记 者 杨锐冰 实习生 徐文青 通讯员 杨青) 昨天上午,全市地方税收征管职能调整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发布了《连云港地税局新一轮征管职能调整方案》。

《方案》指出,根据“营改增”后征管新形势,我市将对现有的征管职能模式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完毕之后,市区将设一个“纳税服务局”和五个“税源管理分局”。同时,各县区也将同步启动征管职能调整工作。本次调整将于7月底前结束并实施。

记者获悉,本次调整完毕后,市区将设一个“纳税服务局”,对外统称第一税务分局,设置五个“税源管理分局”,对外统称为第三、四、五、六、七税务分局。

其中,第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市本级金库、徐圩新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四税务分局主要负责高新区金库、云台景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五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连云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六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海州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七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开发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

根据“营改增”后的业务现状,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调整至税政二处。其他基础管理事项调整到税源管理分局。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纳税服务局,将取消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和核销的受理和办理,以及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各类发明的认定、开票方式确认、印制受理、发放、验旧、停限供提请等事项的办理。

市民如有相关问题,可到市区纳税服务局咨询服务科咨询。此外,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短信平台、12345政府热线等平台都将投入运行和管理。

据了解,市地税此次征管职能调整工作,即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人员、岗位等调配将在7月底前全部结束。新的地方税收征管职能随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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