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6.8万件、处分62.8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万人……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一项项数据,折射惩治“微腐败”的新成效。
“微腐败”大危害,坚决亮剑不手软。“微腐败”离群众更近,人民群众对此的感受更直接、更真切。其危害如大堤蚁穴、翻沙鼓水,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不可小觑、不可不治。“微腐败”虽看似小事,实则危害巨大,无疑是潜伏在人民身边的大毒瘤,必须坚决惩治。从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无论是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还是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这些“微腐败”行为都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多维施策,构建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有效惩治“微腐败”,关键在多维施策,加强监督制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构建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确保“微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能够便捷地反映问题,形成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对查实的“微腐败”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并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挖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深入基层,确保整治成效惠及民生。“微腐败”问题多发生在基层,因此整治工作必须深入基层,确保成效惠及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加强与基层群众的密切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同时,要注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严督细察,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整治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此外,还要加强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败诱惑。
“微腐败”虽小,却关乎民心向背。只有坚决亮剑“微腐败”,才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腐败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驰而不息亮剑“微腐败”,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新成效、新气象,守护群众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练昀)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