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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战略主线 提升质量效率 推动价格工作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绽放光彩

【连网】(通讯员 郑淼松)今年以来,市物价局紧扣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严格贯彻省物价局工作要求,高质高效推进价格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推动服务发展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深化推进强企降费“三风行动”,一是开展价格服务企业行动。启动港口物流、农村产权交易等4个涉企收费调研,探索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价格对策。联合港口管理局、淮工商学院,全面梳理和解决港口、出入境、海关、海事、铁路货运等环节收费问题。协调解决市开发区药企供热不足的问题等。两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电价,累计每千瓦时降低4.26分;推行“直购电”、“直供气”政策,其中直购电签约129家企业,签约电量70亿千瓦时,对19家工业企业实行供气优惠政策。二是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和调整各项收费19项,其中市本级收费5项,预计每年可为社会减负1010万元。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2+10”体系。积极编制市区工业企业(房地产)投资建设过程收费清单。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上半年市区商品住宅经行政指导下降1156元/平方米,降幅10.43%。积极建立市区公租房租金制定与调整机制,进一步简化公租房租金标准核批手续。

在深化价格改革方面:一是出台价格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全省价格机制改革、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3个“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价格工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今后三年价格改革工作行动指南。二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对市区6家企业实施污水处理费差别化加收政策。修订出台供热价格以及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三是稳步实施医药价格改革。制定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政策。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明确医院制剂、二类疫苗、中药饮片价格备案流程,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四是完善公共事业与交通运输收费管理政策。启动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完成市区12家幼儿园成本监审,核定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试行收费标准。完成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对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五是赋予区级价格部门更大管理权限。出台《两区分局定调价管理权限划分方案》,将9个定调价权限转由海州、连云两区分局承办或者参与办理,赋予两区价格调整更大灵活性。

在抓好稳价惠民方面:一是强化市场价格调控措施。召开全市价格工作会议,提请政府印发《2018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召开九部门价格形势分析会,部署价格稳控工作,提升价格调控合力。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上涨2.0%,物价水平保持平稳运行。二是落实价调基金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安排全市价调基金1600万元,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次。稳步推进平价商店优惠券制度,向困难群众发放农副产品优惠券6.48万元。三是完善平价商店管理机制。启动平价商店品质提优工程,开展“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上半年全市58家店销售平价农副产品1374万公斤,销售额2051万元,为市民节约开支1159万元。

在规范价格行为方面:一是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议。纠正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1起。二是高频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围绕进出口环节、行业协会商会、房地产等8个涉企和民生领域,开展专项价费检查5次、专项巡查3次,清退多收价款381万元。三是切实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着重构建“3X3”景区价格监管体系,启动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开展旅游市场价格检查5次,对重点景区进行拉网式检查。与市旅游局联合构建涉旅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协作机制,新增连岛、海上云台两个4A级景区价格调解示范点。落实投诉举报先行赔付制度,为外地游客先行赔付价款4起。启动修订《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四是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表彰2016~2017年度市级价格诚信单位,为42家经营者授牌,加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的培育。选择行业协会商会、旅游景区餐饮饭店2个行业领域,开展价格信用认定试点,探索进一步发挥价格信用体系的功能作用。

在做优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健全规则规范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及时调整价格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权利)事项清单。首次建立市物价局行政调解专家库。二是落实成本监审调查制度。健全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体系,新增豆丹、大樱桃等特色农产品调查品种。开展供热成本监审,核减3家企业供热定价不合理成本。三是完善价格监测机制。完善海产品批发市场价格指数体系,定期监测和发布海产品批发、零售、餐饮价格。落实药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开展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市场价格、中药饮片价格情况专项监测。四是做强价格认定服务。建立价格争议调处与12358价格监管平台衔接、涉旅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协作机制。编印《涉案价格认定受理工作指南》,出台电动车、黄金饰品等常见标的价格认定规则。全力配合公安系统“迅雷1号”“迅雷2号”行动,创新建立价格认定“微信预审”机制,为“平安港城”建设贡献力量。五是强化价格宣传工作。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实施1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提升价格法律法规知晓度。协办3·15主题晚会,曝光4个领域8家经营者的价格违法案例,提升价格执法检查震慑力。

下一步,市物价局将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高效”的工作基调,落实“两个稳定、三个提升、四个发力”的思路举措,推动全年工作取得新的成果。

“两个稳定”———即一是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重视和加强价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进一步坚定信念、保持定力、转变思路、优化作风,继续推进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二是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落实市、县区两级价格调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专项资金效用,努力把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推进平价商店品质提优工程,更高质量稳定“菜篮子”价格,严格落实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三个提升”———即一是提升清费减负成效。深化推进强企降费“三风行动”,完善“2+X”收费目录清单体系,出台投资类收费清单和市级机关“零收费”部门目录和收费清单,有序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打造舒心的企业发展环境。完成港口收费调研,探索出台港口物流等领域价格扶持配套政策措施,打造暖心的价格服务环境。二是提升价格监管质量。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教育、景区等领域,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与巡查,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景区价格监管“3X3”体系,增强重点景区价格监管机构职能。建立旅游景区餐饮饭店价格信用体系,创新景区餐饮企业价格失信“警示榜”制度。在全市3A以上景区建立价格争议调处站点,推动价格争议调处融入涉旅矛盾多元化解体系。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稳步开展医疗、教育、景区门票等成本调查监审,为政府制定价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善价格认定和调解机制,健全市、县(区)价格争议调解网络。完善市场价格监测机制,完善海产品批发市场价格指数,扩大地方特色产品价格监测范围。

“四个发力”———即一是在促进绿色发展上发力。加快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推动完善一般工商业和居民电价政策。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合理调整城市供热蒸汽价格。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三高一剩”行业阶梯价格政策,落实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差别电价和差别污水处理费政策。二是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上发力。推动公平审查制度全面落地生根,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全面开展存量政策和现行政策清理梳理。强化反价格垄断执法,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三是在加强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监管上发力。探索建立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定价制度,稳步实施物业、供水、供气、供暖等自然垄断领域成本信息公开。四是在加快民生改善上发力。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强化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探索建立文化消费领域价格监管机制,规范文化消费价格行为。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推进“一般诊疗费”政策、单病种收费等工作,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按病种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药品“零差率”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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