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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文件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

【连网】(记者 赵芳 通讯员 赵远方 黄蕾) 为大力推进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连云港科学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3年内,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和备案的女性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大幅度提升。

《意见》明确,我市将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区活动类等女性社会组织,并在提出力争3年内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和备案的女性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大幅度提升,城乡基层女性社会组织每个社区不少于3个、每个村不少于2个。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打造各具特色的公益服务和活动品牌,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产品。

《意见》提出,按照“萌芽孵化”、“初创扶持”、“成长助推”、“成熟放飞”四种类型,对女性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引导、项目支持、交流平台、信息资源,提升女性社会组织能力,构建“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全面发展,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职业化人才保障。

据了解,市民政局、市妇联将通过培育一批女性社会组织典型,打造一批优秀服务项目和品牌,选树一批优秀女性社会组织领袖,维护妇女权益,引领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创新实践,努力在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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