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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召集百余家物业公司开展价格信用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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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市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举报、投诉居高不下,截止11月30日,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该类价格举报、投诉36件,占受理总量的15.9%。 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自觉规范收费行为,解决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12月1日,市物价局召集市区(不含赣榆区)近110家物业公司负责人,集中学习物业管理价费政策。会上,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案例对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举报常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会议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活动,2016年1月1日后,将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乱收费行为,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据悉,《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市物价局、市住房局、市信用办3家单位共同制定印发的,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主要内容是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价格失信“黑名单”制度,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价格信用行为联合奖惩机制。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全市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被认定为A级、AA级、AAA级价格诚信等级的,可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经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被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和认定为价格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区别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情况,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上浮10%至30%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6至24个月内禁止参加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惩罚性措施。

2015-12-01 17:51:49 我要评论(0) 责任编辑:杨烈夫